接警后,纳金派出所立即组织案件办理队成立专案组全力攻坚。办案民警通过对比发现,多起门面被盗案作案手法均有相似之处,初步判定为同一人所为。随后,专案组多次召开案情分析会,对已有线索、证据材料进行综合研判,最终决定对几起门面盗窃案件串并案调查。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》第四十九条之规定,城关公安分局依法对旦某做出行政拘留15日的处罚。对已深挖出另外两起盗窃案件及嘎某、旦增某某两名嫌疑人,办案民警对案件线索、事实正在进一步深挖调查中。
“多一分防范,就少一分侵害!”
盗窃等侵财类案件
其实都可防可控
请大家增强安全意识
提高防范能力
不给犯罪分子可乘之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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车辆尽量停放有人看管的场所内,或停放在犯罪分子难于接近或不便于作案的位置。白天应停在自己的视线以内,不妨碍交通,便于自己和群众监视的位置。夜间将车辆停在车库、单位大院内,切忌乱停放。车辆要装防盗锁或防盗报警器,不要随便外借车辆,以防他人偷配车钥匙。
贵重物品、现金要存放在不显眼的地方,家中避免存放大量现金,存折与身份证或其他证件分开存放。锁好防盗门、防盗窗,特别注意厨房、洗手间的窗户及排气孔、空调口是否严实。
贵重物品,不要放在店内,如临时需要,做到物不离视线或放入保险柜。店铺营业期间,不得离人,若短时间离开店铺,应及时关门上锁,不给犯罪分子可乘之机。各店铺营业者要认识技防设施在安全防范中的作用,安装视频监控,确保店铺安全。